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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1)中心服务宗旨“公正诚实、热忱及时、科学准确、严谨规范”,在不违反有关法律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,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测;

  (2)中心严格按照CNAS-CL01:2006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(ISO/IEC 17025:2005)、CNAS-CI01:2006《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》(ISO/IEC 17020:1998)等文件建立了所承担检测/检查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体系,并保证持续有效运行及不断持续改进;

  (3)不受行政干预的影响和经济利益的压力,保证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检测/检查行为的公正性;

  (4)所有检测/检查工作,无论是政府委派,还是产品生产、流通领域、单位及个人委托,中心承诺一视同仁;中心将由具有良好专业素质人员为客户提供良好的专业技术服务;

  (5)因本中心检测/检查质量问题造成委托方蒙受不良社会影响和损失,中心承诺承担应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;

  (6)任何检测/检查结果,除经委托方同意,中心承诺对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保密。凡是因检测/检查工作涉及到委托方的知识产权和机密技术,中心承诺不侵权、不泄密;

  (7)为客户提供优质、方便的服务,认真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,对客户的投诉及时受理,认真调查处理,并给予答复;

  (8)严格按照时效期内出具相应检验报告,如样品需制样或样品量较大的时间另定。客户如有需要,可按加急处理,检验费另加50%,常规检验24小时内完成,其他检验项目根据复杂程度调整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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